儲存危險廢物的場所做到“三防”具體是怎么樣做的
發布時間:2022-08-01 14:32:52 已瀏覽:785次
危險廢物儲存場所做到“三防” (即防滲漏,防雨淋,防流失)?!豆腆w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》中第十七條:“收集、貯存、運輸、利用、處置固體廢物的單位和個人,必須采取防揚散、防流失、防滲漏或者其他防止污染環境的措施……”
《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》中6.3.9:”危險廢物堆要防風、防雨、防曬?!?/span>
危險廢物貯存年限
依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》第五十八條第二款,危險廢物可以貯存一年。如超過時限,對于危廢經營單位需要報環保部門審批;對于危廢產生單位,環保部門可以限期整改,限期不能完成整改,環保部門有權代為處置,處置費用由產廢單位承擔。健康廢物貯存時限按照《健康廢物管理條例》為兩天,按照《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》,5度以下冷藏的,不得超過七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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